常新人办发〔2014〕6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街道人大工委:
《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12月8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