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人办发〔2014〕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的通知
区党政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8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的通知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