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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集体专题学习新《预算法》
发布日期:2015-09-24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下称新《预算法》),法律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了解该部法律,推动其贯彻实施,11月2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新《预算法》。学习会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西宁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肇皕对新《预算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施肇皕副主任结合自身工作经验,重点就新《预算法》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并结合我区预算工作特点和形势,就如何依据《监督法》、《预算法》加强对政府预决算的监督,如何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预算监督关系、人大监督的重点等方面谈了自己的体会,既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又极富现实操作性。

  会议要求,区、镇(街道)两级人大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加强学习,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监督和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监督;要大力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全面宣传,推进新《预算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真正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紧贴人大职能,突出依法监督、强化监督,不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使我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秀芳、蒋献国、黄皎,党组成员吴建国,区人大全体机关干部、区人大财经工委委员以及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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