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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协力推进新环保法的执行和实施
发布日期:2015-11-23 浏览次数:  字号:〖
 

环境保护关系到国家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是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今年是新修订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将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情况作为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并作为区人大重点调研课题,会同区环保局组成课题调研组,赴四川和重庆学习考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执法情况,以期为我区环保工作提供借鉴。

今年以来,区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面对当前环境容量相对有限、环境压力持续加重的形势,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律宣传深入开展,环保执法强力推进,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工作重点突出,环保执法成效明显。

在今后相当长的发展过程中,我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任重而道远,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为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新修订环保法的力度,不断提高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向区政府和环保部门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法律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执法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要完善执法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全区污染源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明晰分级管理。综合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赋予的手段,震慑违法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理顺完善环保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环境监察管理网络,形成具有高新区特色的环境监察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区域整体生态环境。

四是要增加环保部门特别是监察大队等一线监管部门的编制,切实解决区、镇(街道)环保部门人员短缺问题,加强环保执法力量。镇、街道要尽快完善环保机构设置,确保各地都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

五是要强化法律和政策支撑,为环保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建立健全推进绿色发展的考核机制,在即将开始的“十三五”规划中充分体现。完善环境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环境保护违纪处分、环境保护科学考评等机制,赋予环保考核更大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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