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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2-16 浏览次数:  字号:〖
 

常新人发〔2016〕49号

(2016年12月15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正式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常州市新北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常州市新北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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