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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6-08-08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3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相关人员一行现场视察了光大常高新垃圾焚烧发电厂、区环卫基地,并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李小平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城乡垃圾处置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近些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越来越重视城乡垃圾治理,充分发挥环境卫生服务功能,优化规划布局,完善环卫设施,积极应对城乡日益增长的垃圾收集、储运及处理压力,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垃圾处置能力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城乡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会议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城乡垃圾治理不仅是区域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日益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储运和处理基本满足了现有需要,保障了城乡正常运转。但随着垃圾类别的日益复杂,垃圾量的成倍增长,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垃圾分类处置体系不健全、收转处置设施不完善、环卫管理力量较薄弱、综合执法合力未形成、部分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强等,这些困难和问题要引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垃圾治理工作,促进城乡环境更加清洁卫生,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会议建议:

    1.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垃圾治理是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垃圾的危害性和做好垃圾治理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垃圾治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2.统筹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建议政府加强顶层体系和制度设计,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及时编制垃圾分类管理规划。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建设及群众文化素质提高等状况,适时推行垃圾分类处置,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完善收运网络,全面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3.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特别是垃圾治理投入,把垃圾处理设施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要简化程序,加快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规划与建设等环节的审批速度,特别是对浦江路垃圾转运站、光大三万吨工业固废处理等重点项目,政府及建设、国土、规划部门应积极作为,如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尽快审批,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要加大建筑装潢垃圾、电子电器垃圾、一般工业垃圾收集、储运和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加快老旧设备设施更新,大力采用先进技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环卫作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4.完善自身,加强队伍建设。环卫队伍是垃圾治理工作的有效保证。政府要根据全区环卫工作形势和城市长效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地位,增加力量,充实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切实改善环卫职工待遇,特别是要将常州市关于发放一线环卫职工慰问金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确保环卫队伍的稳定性,有效应对日益繁重的环卫工作任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积极落实监管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5.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政府要加强对垃圾治理的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明确部门分工,落实治理责任,厘清公安、城管、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管理权限,齐心协力、探索实施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实现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装潢垃圾、电子电器垃圾、一般工业垃圾、农业垃圾的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垃圾偷排偷倒行为,严惩责任人及幕后主使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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