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15年12月29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蒋新耀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务工委主任;
陈华鹏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盛晓东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万华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峰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毛见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瓅昊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接受王国庆同志辞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务工委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嘉秀娟、严俊同志辞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蒋新耀同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伯欣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何建明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现已由奔牛镇部分选区补选花震亚、蒋新耀两位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大代表。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部分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这两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240名。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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