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决议公告 >> 内容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10月25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法治新北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全面深化法治新北建设,使法治成为新北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依据《江苏省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紧扣工作大局,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每年12月的“法治宣传月”各项举措,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紧扣“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强富美高”新北区建设,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宣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地方性法规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二、突出重点对象,引领带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普遍提升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中的结果运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以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花季梦想·普法领航”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纳入常态化运作。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决策意识,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对新市民的服务管理,强化普法覆盖,增强尊法守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助推新市民有序融入我区社会生活。

    三、放大品牌效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将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推动将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机关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彰显本土化、差异化法治宣传教育价值,加大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组织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增建活动,加快推进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普法平台建设,努力按照“一镇(街道)一品、一村(社区)一点”的总体要求,打造群众出门可见、一看就懂、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阵地,加快形成作品丰富、活动务实、阵地亲民、齐促共建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

    四、加强创新创优,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积极推进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有效运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报告备案制、年度考评制等制度体系,推动各地各单位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普法的过程。广泛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道)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引导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和移动终端等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普法类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推动与传统媒体互联互融。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

    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建立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省、市确定标准足额拨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需求,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贯彻实施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将“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区党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新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强化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报告普法、学法、用法落实情况。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北区“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常州市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