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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2-16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12月15日新北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新北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区财政局局长王建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新北区2016年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决定批准2016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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