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推定执行主席分值名单,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大会日程,通过议案和建议截止时间,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并通过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组成人员通过办法(草案)。
据了解,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在5日上午开幕,召开第一次大会,会上,新北区区长陈正春将作政府工作报告;第二次大会将在6日上午举行,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张少平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徐逸峰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选举办法。8日上午将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7年1月4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周 斌 陈正春 陆 敏(女)韦东生
胡秀芳(女)赵 昊 花震亚 吴建国
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值名单
(2017年1月4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大会执行主席
周 斌 陈正春 陆 敏(女)韦东生
胡秀芳(女)赵 昊 花震亚 吴建国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
周 斌 陆 敏(女)王宇伟 杨 光
嘉秀娟(女)薛明方 严 俊 盛晓东
张德智 孙泽阳 胡秀芳(女)高 炎
徐雪春 曹 瑜(女)黄华承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
周 斌 陈正春 陆 敏(女)韦东生
胡秀芳(女)赵 昊 花震亚 吴建国
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17年1月4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夏志文
黄丽娟(女)
王 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