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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2-15 浏览次数:  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会务工作与服务—遵循会务工作“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服务周到、安全确保”的原则,为“三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服务。

    (1)会前的准备工作。确定会名、会标、时间、地点、会期、参加对象;印发通知、材料,布置会场;做好食宿安排、车辆调度、宣传报道等事宜。

    (2)会中的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掌握情况反映,印发会议材料。

    (3)会后的结束工作。包括撰写会议纪要或小结,编印《会报》、财务结算等。

    2、文秘工作与管理—主要是参与政务,努力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1)起草文字材料。承担常委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和调查研究等日常性工作材料。

    (2)严格公文的撰制程序,主要是把握拟稿、签发、缮校、发文等主要环节。

    拟稿—根据要求草拟文稿,做到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达到情况确实、观点正确、文字精炼、条理清楚、标点符号规范、篇幅力求简短的要求。

    签发—办公室主任核稿签字,送常委会分管领导会签,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签发。 

    缮校—缮印要符合公文格式规定,必须准确、清晰、整洁、及时;校对要细致、认真。

    发文—要看核稿、会签、签发手续是否齐全,然后确定文头、编号、付印、用印、登记、发送。

    (3)严格公文的处理程序,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收文、批办、传阅、催办、办复等环节,及时准确地处理公文,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文书立卷归档质量。

    (4)严格机要保密工作。做好介绍信和印章的管理,出具介绍证明、用印要经过常委会领导或办公室领导批准。

    3、事务工作与管理—主要是协助常委会领导处理好日常行政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

    (1)做好宣传工作。负责《人大工作简讯》、会报等编辑、发行工作,做好机关网络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对外交流。负责同上级和外地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妥善安排好外地来区人大机关的交流考察事宜,尽力提供方便。

    (3)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主任接待日制度工作要求;做好日常信访的接待登记、承办调查、转办督办、反馈结果的工作。

    (4)做好综合工作。配合各工作委员会做好常委会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做好代表证管理、财务管理、车辆使用联系和办公用品购置、发放及工勤等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服务工作与管理—主要为常委会服务、为部门和基层服务、为人大代表和群众服务,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1)为常委会服务。组织安排常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要有“超前先行”意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事,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为部门和基层服务。加强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镇(街道)人大及区机关其他部门的联系,着重做好“解难性、资料性、指导性、协调性”四方面的服务。

    (3)为人大代表服务。协助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作委员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搞好服务,提供政情和学习资料,为代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做好挂钩镇(街道)工作。

    (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所设财政经济、农业和农村、教科文卫、环资城建、内务司法、民宗侨务、人事代表等工作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为开好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服务,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服务,发挥其专职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年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年末,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和各自的有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并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意见,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事项做好准备。

    3、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强同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联系,了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情况,为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出意见或建议。

    4、按照对口联系单位,协助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及视察活动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协助办公室办理与工委工作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

    6、保持与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区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了解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领导汇报代表们的意见和要求。

    7、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的委托,起草与工委工作有关的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8、对全国、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与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或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讨论,并负责汇总、上报修改和补充意见。

    9、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联系镇人大和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在全国、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努力配合、协助在新北区的全国、江苏省、常州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

    10、负责同上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之间的对口联系和工作交流。

    11、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研究室工作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常委会的研究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拟定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指导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调研工作。

    2、对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咨询、研究报告。

    3、负责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探讨、研究和交流。

    4、收集整理、编辑发布《人大研讨会论文汇编》,向省、市人大和区委、区政府报送人大调研成果。

    5、负责同上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之间的对口联系和工作交流。

    6、承办省人大刊物在本区发行的有关工作。

    7、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标杆的起步之年,也是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党代会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新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围绕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评议的新要求,及时将区委的意图、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依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健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对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查和监督。高度关注经济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高度关注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促进经济快转型、产业快升级、建设快推进,积极开展工作监督。紧紧抓住民生问题,围绕教师队伍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社区治理创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清真食品监督保护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等,通过现场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审议等方式,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努力促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紧扣“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决定新北区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听取和审议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跟踪督查全区《防汛法》贯彻落实情况,使人口和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协调,产城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2、围绕依法治区,全力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坚持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行使职权,监督落实“七五”普法进程,继续关注全区公安工作,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情况,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前行,推动全区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制服务等方面取得新进步。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审计法》在全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保障行政合法依规,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在做好任前考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现场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拟任职发言制度,注重加强对“一府两院”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继续落实经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

    3、围绕履职为民,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对《宪法》和《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代表履职知识进行学习培训,不断健全完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培训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认真研究制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范流程,健全完善重点建议督办、办理结果测评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工作力度,重视与代表的沟通协调,推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继续深化“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开展争创“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之家”等活动,切实提高代表履职的实效性。坚持邀请代表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定期向代表发布工作动态、寄送人大刊物,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4、围绕强基固本,全面提升人大履职能力。进一步密切与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镇(街道)人大制度,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片区例会、区镇人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指导镇(街道)人大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人大工作研究会换届工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在组织召开人大工作理论研讨年会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立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各项监督、议事、决策制度,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完善人大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机关高效、有序、和谐运转,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对人大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调研,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全面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在规范文风会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展现“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内设2室7委,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财政经济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环资城建工委、内务司法工委、民宗侨务工委、人事代表工委。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新财预〔2017〕1号)确定数据填列,具体公开表样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详细内容见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区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新财预〔2017〕1号)填列。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150.9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386.09 万元,增长50.48 %。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人员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150.9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50.9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5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6.09万元,增长50.48%。主要原因是人员有较大增加,使得各项科目金额都有所增加,同时,今年新增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支出预算总计1150.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1.5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251.93 万元,增长36.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6.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24万元,增长47.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13.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29万元,增长8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1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49.09万元,增长7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今年是换届选举后新一届人大履职的首年,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人员更迭增加,人代会费用上升、人大培训增多、基层人大代表组织调整建设等各项因素使得该预算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50.9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0.96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50.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13.96万元,占70.72%;

    项目支出337万元,占29.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0.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86.09 万元,增长50.48 %。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人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5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86.09 万元,增长50.48 %。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人员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8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93万元,增长46.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事务增多。

    3. 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2017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换届后的首次会议,这次会议的参加人员、会议内容、会议时间的增加等原因将提高会议的费用。同时物价上涨也增加了会议成本。

    4.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是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基层人大代表组织调整建设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4万元,增长47.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3.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29万元,增长82.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13.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无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5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86.09 万元,增长50.48 %。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人员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13.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7.66万元,比2016年增加52.56万元,增长1030.59 %。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有所变化。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降低三公经费。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0.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研究室及各工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3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及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履职的首年,将先后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新当选区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2017年度人大预算公开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常州市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