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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大各委、室: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单位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规范理财,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新委办〔2016〕118号)和《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案的通知》(常新财预[2017]2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经保密委批准认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我单位将公开本部门所有预决算信息。

    (二)坚持责任主体明确。我单位作为信息公开主体,将按要求依法主动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信息。

    (三)坚持以公开促规范。坚持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我单位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全面规范,实现规范理财、科学用财、严格管财。

    二、工作要求

    (一)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公开时间:在区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网的“通知公告”栏及“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 ”栏目。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机构设置、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2、公开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网的“通知公告”栏及“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 ”栏目。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网的“通知公告”栏。

    4.公开内容: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采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公开时间:4月30日前公开。

    (3)公开方式: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网的“通知公告”栏。

    4.公开内容:我单位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成情况,财政部门定期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考核,明确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作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审核预决算相关信息,财政部门仅提供取数功能,具体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审核后公布。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任务蓝皮书进行考核,增强职能部门责任。

    (四)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信息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信息公开氛围。对预决算信息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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