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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新北区开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腊生率省人大立法调研组一行11人,赴我区开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昊、刘金曙,党组成员吴建国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新龙生态林,听取整体规划展示介绍。新龙生态林项目是我区“8585”重点项目,也是常州市创建森林城市的重要组成板块,不仅在水体涵养、减碳、防洪减灾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更为整个常州市区提供生态绿肺功能和市民休闲功能。新龙生态林作为政府投资项目,调研组对其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希望在维护政府性资金安全的同时,又能有效保障各方权益,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功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邀请区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以及滨开区(春江镇)、龙虎塘街道的领导,深入交流本单位实施财政监督的情况和经验,并就尚在审议中的《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就条例中涉及的财政监督事项、财政监督方式和程序、财政监督结果运用以及乡镇财政机构的财政监督权等内容进行充分交流和热烈讨论。
 
  最后,王腊生表示,将认真总结各单位实施财政监督的经验,抓紧做好体制、机制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衔接和改进工作,争取法规早日出台,使财政监督“制之有衡,行之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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