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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法》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是审计机关执法的基本准则。《审计法》的有效贯彻落实,对于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地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对全区《审计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用实地视察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午,检查组先后对滨开区(春江镇)监察审计室和新桥高中投资审计现场进行实地视察,详细听取相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审计局局长陈万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新北区贯彻实施《审计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对新北区近年来贯彻落实《审计法》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建议:一是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区政府要根据《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门汇报;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与纪检、党政办、财政等各个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多纬度监督的格局,提升审计效能;三是继续推进“监审合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的公布,提升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秀芳、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及各委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执法检查,管委会副主任王宇伟参加座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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