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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2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责任分工,不断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力度,保护和促进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与和谐。全区清真食品行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对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生活需要、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条例》的贯彻实施虽然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但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深刻,还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必要的保障条件,缺乏合力监督和保护的协作机制等。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对特定群体、关键节点、重要场所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宣传面和认知率。进一步增强护法守法意识,形成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工作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2、加强监管工作,增强管理成效。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由民族宗教、市场管理、公安、卫生、商务、检疫、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成立齐抓共管机制。发挥伊斯兰教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齐抓共管机制,有计划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联合督查制度。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执法检查,注重发挥执法监督部门和清真食品监督员作用,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队伍建设,理顺执法体制。进一步健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机构,完善区民宗局的行政体制和执法机制,充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加大经费扶持力度。加强群众监督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条例》和清真食品管理的相关知识,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加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民族法规、民族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执法和处罚程序,慎重处理纠纷矛盾,依法行政,避免在执法工作中出现有损民族感情的行为。

4、加强规划布局,完善网络布点。按照《条例》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合理布局清真饮食网点。要做到全覆盖、有重点,合理引导布局,以防止恶性竞争和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公平合理的发展机会。对重点场所如车站、大型商业广场等地,保证有清真食品经营点。同时,由专项资金逐年提升改造省清真标志牌网点,打造一批经营状况好和服务质量高的清真餐饮店,扩大规模,提升档次,突出重点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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