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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13日,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教师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区政府将教育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素质、维护教师权益,有力促进了全区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初步实现了全区教育的均衡、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交的《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草案)编制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上半年工作及执行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及未成年人检察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法院深刻把握执行工作规律,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以制度的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被省院树立为“南学新北、北学铜山”的执行工作示范法院;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同时联合社会事业、人力资源、司法行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维权救助工作,依托“小橘灯”青少年维权品牌,从法律、经济、心理等方面进行保护和帮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会议还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领导陈建生、于红琴,区法院、检察院和区社会事业局、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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