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转发<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情况进行评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评议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情况实施方案》,决定本年度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评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评议。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一)遵守宪法,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二)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政府政令情况,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三)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提升效能,完成区确定的目标任务情况;(四)处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群众满意度情况;(五)其他。
为使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区人大常委会真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对上述部门在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电子邮箱向我们反映。来信请寄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至电子邮箱:xb_rd@czxd.gov.cn,咨询电话:85127116。本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
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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