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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  字号:〖
 

(2017年913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王佳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亚新、司洪秀、刘梦洁、刘军、李耀祥、贡山凌、张永健、范国星、顾益群、徐阳、巢松发、程坚忠、臧培、臧佳、潘岳中、潘海峰等16名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杨立成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余成龙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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