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王佳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亚新、司洪秀、刘梦洁、刘军、李耀祥、贡山凌、张永健、范国星、顾益群、徐阳、巢松发、程坚忠、臧培、臧佳、潘岳中、潘海峰等16名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杨立成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余成龙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