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17年11月22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茅雪鹤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免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务工委主任职务;
杨栋梁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委主任;
江天舒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民宗侨务)工委主任,免去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职务;
赵 旦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孙舒妤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邱颖娴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蒋 丹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贺运明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孙国大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职务,接受其辞去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
免去夏佐红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委主任职务,接受其辞去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
免去万国芬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高 琪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江秋虹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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