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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26日,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近年来,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把绿色发展、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编制了《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科学划定了全区生态红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指标和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区内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努力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特点的工作方式,着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管委会副主任严俊,区监委、法院、检察院和区环保局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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