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及《新北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