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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16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岳  洪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范春苟、沈传宝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顾  菁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洋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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