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岳 洪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范春苟、沈传宝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顾 菁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洋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