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筹备召开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了《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通过了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类建议名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调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报告》,批准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方案。书面审议了区政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还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以及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区领导王宇伟、徐萍,区法院、检察院和区财政局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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