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19年11月19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吴 媛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利勇同志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 峰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孟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靳小炎同志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