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交的《常州市新北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并批准了该方案。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会议认为,依法科学调整我区部分行政区划,理顺行政管理体制,能使城乡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合理、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北区和“高铁新城”做出新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宇伟,区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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