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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12-17 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26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0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是根据今年区本级财政收支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支出调增多为民生类教育建设、生态建设、防疫等项目,既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又符合我区债务限额的要求,是合理和必要的。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并落实了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这一做法,对于增加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管好全区人民共同财富,以及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区四届四次人代会所提出的72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已全部办理,办成率较往年有所提高。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宇伟,区监委、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区人大代表葛兰、王建青应邀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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