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北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目标要求,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新北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走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前列作出新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赵昊、刘金曙、花震亚、沈春英,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区监委、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和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