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主持,副主任赵昊、刘金曙、花震亚、沈春英,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宇伟,区委常委、副区长樊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杨金忠,
区监委、法院、检察院和党政办、财政局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是根据今年区本级财政收支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支出调增既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又符合我区债务限额的要求,是合理和必要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经各方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区四届五次人代会所提出的79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已全部办理,办成率较往年有一定比例提高。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报告,接受了区、镇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辞去选举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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