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9月28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新北区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治文化特色鲜明,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新北建设基础,让高水平法治成为辖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依据江苏省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法治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增强坚守法治、厉行法治的政治定力,以更高质量的普法实效推进更高效能的区域治理。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青少年成人礼、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瞄准“城市新中心、创智新高地、滨江宜居城”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促进提升地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落实全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让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生活方式。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确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程体系、法治课师资力量、法治副校长队伍、法治宣讲团、普法小记者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落实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抓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加强对困境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的针对性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四、着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处理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扶持、规范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注重智慧普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开发推送定制化普法产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三节四时普法行”“法润新北”等主题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
五、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民法典等法治文化特色园建设,推进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研学(实践)基地建设,加快打造奔牛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等特色法治文化带。注重挖掘地方法律底蕴,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依托民间艺术团体创作一批既叫座又叫好的法治文化作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开辟专栏专版,利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
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广19:00议事厅等援法议事特色经验,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动态管理,健全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推进法治入家,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公民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等系列配套制度,组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结果运用。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向人大报告学法普法用法情况制度。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评议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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