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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朱华群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柳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荣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文俊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周  剑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万小刚同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韶华同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接受徐逸峰同志辞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朱文俊同志任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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