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新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宇伟主持,副主任杨金忠、季晓东、刘金曙、沈春英,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副区长陈建生,区监委负责同志,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牢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助力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要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地方人大自身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教育资源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讨论通过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
会议还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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