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宇伟主持,副主任杨金忠、季晓东、刘金曙、沈春英,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张敏,区委常委、纪(工)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纪海平,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及有关代表应邀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要求,人大代表要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忠实捍卫者,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觉践行者,宪法法律的模范遵守者,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引领示范者。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审查了2022年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2年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认为区政府对年初区五届一次人代会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部分调整方案,是根据今年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合理和必要的。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2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了2022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2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认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区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保障支出重点,持续改善民生,有效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持了财政的平稳运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目标职责明确,办理程序规范,办理质效得到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监委牢固树立正风肃纪反腐的人民立场,以严的主基调将专项工作抓得准、紧、狠、好,在保持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维护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长江保护法定职责,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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