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高栋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新北区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审批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区上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深化改革、改善民生,努力推动农房改造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相提升互相促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会议建议:
农村宅基地改革事关长远,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守好底线,稳慎推进,妥善处理好当前和长远、谋划和实施、模式和标准三大关系,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要强化宣传,守住底线。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加基层、农民对政策核心要义的知晓度、参与度、执行度,守住农地姓农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方参与宅基地工作的活力。
二要规划引领,试点先行。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加快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统筹”,实现空间、资源、资产“三位一体”;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总体安排,在条件相对成熟的镇村,分批分类,试点推进。
三要分类指导,规范管理。进一步依据村庄分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和不同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审批,规范操作。同时,要尽可能的优化审批流程,为宅基地改革工作创造便利,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彰显特色,提升风貌。进一步保护好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保护好文物、历史建筑,充分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民俗和文化特色,充分考虑现代农村的规划布局和产业发展,融合形成美丽乡村的建设元素,彰显特色风貌。
五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乡村风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将宅基地改革与土地综合整治、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有机结合,在试点镇村进行资源整合、要素集聚,统筹考虑、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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