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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26日,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宇伟,副主任杨金忠、季晓东、刘金曙、沈春英,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副区长张袁元,区监委负责同志,区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不断提高,“高新事·高兴办”品牌不断深化。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强基导向的重要批示,把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成绩斐然,实效显著。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花大力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人员选拔,不断推进设备更新,实现了数量、质量双丰收,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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