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本年度对区经发局、教育局、人社局、统计局及其局长开展评议。
评议部门的主要内容包括:1.遵守宪法,执行法律、法规情况;2.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政府政令情况,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3.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提升效能,完成区确定的目标任务情况;4.处置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等。
评议局长主要从政治思想、工作成效、队伍建设、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对评议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xb_rd@czxd.gov.cn。本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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