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新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宇伟,副主任杨金忠、季晓东、沈春英、钱亚娟,党组成员范春苟、夏志文,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精神。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市委相继召开的座谈会,对各级人大以“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作出了部署要求。
会议强调,要在学习中领悟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以坚定的自信自觉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要在实践中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助力全区改革发展大局;要在创新中彰显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以扎实的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等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等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等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区五届三次人代会所提出的118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已全部办理,办成率较去年提高了近三个百分点。会议认为,代表建议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表现为“提好”建议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办好”建议的责任落实持续狠抓、“督好”建议的跟踪问效持续强化。会议要求,要抓源头,提高建议“含金量”;要抓保障,压实责任“着力点”;要抓监督,打好督办“组合拳”。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街道推行人大(议政)代表问政制的意见(试行)》。
会议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樊烨,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杭宏伟,区监委负责同志,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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