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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召开《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05-14 浏览次数:  字号:〖
 

514日下午,区人大召开《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晓东、区政府副区长巢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夏志文、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以及经发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夏志文解读并部署了“四同”工作(专题审议、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专题咨询)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巢彬代表区政府汇报了全区关于《条例》的实施情况,五家相关职能单位就《条例》涉及的分管领域作了补充。

就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季晓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太湖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关于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扛起太湖治理的上游担当,进一步推动全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综合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匠心打造“秀美高新”名片。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提升执法检查的监督质效。要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环节,即前期摸底调查、集中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环节。前期摸底调查,要对照执法检查方案,找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集中执法检查,要讲究方式方法,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收集、整理、反馈检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要抓住重点,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要精心部署,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履责、认真实施,加强对本地区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做好有关执法检查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紧扣检查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建议,针对存在不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监督,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还进行了知识法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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