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丽娟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波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姚慧博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菁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超群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潘英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黄丽娟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姚慧博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文其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民宗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顾菁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超群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英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柏刚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钱锦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庭长;
任命倪超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孟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龙海阳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沈超彦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戴强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柏刚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丁峻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娥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孙杰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孟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勇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谈建华同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民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丁峻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蔡亮亮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