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小燕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任命李智娴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三井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任命刘玉仙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龙虎塘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任命喻慧娟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春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任命朱 宽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魏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任命孙舒妤同志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李旭光同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雷静芳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锡其同志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高 琪同志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周 玮同志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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