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姚慧博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杨 波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陆文其同志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潘仁山同志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孙舒妤同志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尚文操同志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莫礼花同志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尚文操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莫礼花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方 婷同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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